为进一步规范和建立健康有序的土地市场,根据《房地产管理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和省自然资源厅的统一部署,近日,肥城市政府印发了《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肥城市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肥政字〔2025〕4号),通知明确了调整范围、级别划定、土地类别及对应地价和地价内涵。
本轮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较上轮相比,重点对城区工业用地级别和基准地价作了调整,城区其余用地和镇驻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基本延续了上轮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调整幅度较小,反映了我市对未来土地价格保持稳定的市场预期。
据了解,按相关规定城镇基准地价每3年要定期更新一次。本轮基准地价的更新,既是对国家地价政策的落实,也是保持我市城镇基准地价现势性的客观需要。
据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介绍,城镇基准地价作为法定公示价格,具有政策指导性、价格权威性和数据时效性。本次城镇基准地价的更新实施,为制定地价管理政策提供了价格依据,同时也为社会各界评估地价选择估价方法增加了一条新的路径参考。
留个言再走呗...